该《通知》的目标任务为,支持年轻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,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一定余额的,父母可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,帮助年轻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。该《通知》适用于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配偶、双方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附: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(图解)
4月11日,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。该《通知》为政策到期后重新印发,政策内容不变,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,2027年4月30日废止。
该《通知》的目标任务为,支持年轻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,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一定余额的,父母可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,帮助年轻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。该《通知》适用于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配偶、双方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附: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(图解)
来源:央视财经(ID:cctvyscj)
监制:柯成韵
记者:黄雅洁
本文编辑:张艺菲